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9 11:51:4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意见征询及异议处理暂行规定》的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意见征询及异议处理暂行规定》的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意见征询及异议处理暂行规定》的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全文有效
2011.11.22
现发布《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意见征询及异议处理暂行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税收规范性文件意见征询及异议处理规定
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意见征询及异议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4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意见征询及异议处理暂行规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