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3116 支付讲师讲课费应该凭何票据税前扣除?
支付讲师讲课费应该凭何票据税前扣除?
[案例]130003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84号) 第三条 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 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与税收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55号) 三、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 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 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下虽然对税前扣除没有发票、票据的具体规定,但是有关管理性程序性规定可以按国税发84号规定执行。 现行实务中,对于这种情况,一般凭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可以税前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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