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4513 08年度汇缴后出台涉及相关年度的新政策如何处理?
08年度汇缴后出台涉及相关年度的新政策如何处理?
[案例]13000451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86号)第二条规定,对于2009年5月31日后确定的个别政策,如涉及纳税调整需要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和追究法律责任。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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