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8 13:02:26

[案例]130005831 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企业税务资格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企业税务资格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案例]130005831

1、《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1份; 2、取得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纳税人,出具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及复印件1份; (2)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1份; (3)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1份; (4)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1份; 3、不需要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单位以及因认定部门向其收取费用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1份; (2)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1份; (3)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1份; 4、申请当月安置残疾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以下简称《军残证》)原件、复印件及相应的《残疾人职工名册》1份; 5、申请当月全部在职职工工资表(对残疾职工做出标识)1份。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案例]130005831 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企业税务资格认定需要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