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8 12:44:24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合科〔2019〕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合肥市2019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合肥市2019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合科〔2019〕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合肥市2019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合科〔2019〕42号
全文有效
2019.4.15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19〕113号)精神,为了减税降费落地生根,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类引导
(一)重新认定企业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贸局)可对辖区内重新认定企业开展摸底,建议重新认定企业第一批申请。
(二)新申报企业
对于初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财政局、税务局应联合开展辅导,引导企业规范核算,正确准备申请资料。
二、资料审核
各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审核。
(一)科技审核
1.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2019〕113号)要求,对企业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注册信息审核:未注册的企业在“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系统”分别提交注册信息,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审核注册信息的完备性和填报属性的正确性。
3.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照省厅通知的申报材料清单审核材料是否完备;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申报企业、知识产权、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申报材料装订等进行形式审查。
(二)中介资格审核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113号),对中介机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1.根据提供的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所载注册登记时间,审核中介机构实施的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时,是否成立三年以上。
2.根据提供的中介机构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的申请企业全年职工社保名单,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审核中介机构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占其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是否不低于30%,且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是否在20人以上。
3.根据省、市财政部门提供或者其门户网站公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因违规受到惩处相关信息,审核中介机构近三年有无不良记录。参加相关审计或鉴证人员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财税指标初审
各县(市)区税务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企业财务报表等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同时对2018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研发费加计扣除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享受等涉税事项一次性完成政策落实和后续管理,并填写审核底稿和后续管理核查表。
1.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重点审核事项:企业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前三年度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年度申报 A107041表各项指标填写情况、补充申报调整研发费情况等。
2.企业财务报表重点审核事项:三年财务报表报送情况、各年度报表之间勾稽关系和数据结转情况等。
3.企业其他申报资料审核事项:企业申报资料其他勾稽性关系情况、企业研发费用辅助账的设立及核算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经贸局)和税务局应对辖区内申请高新技术资格的企业开展联合培训,为申报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和涉税财务方面的政策宣讲。
(二)今年各单位重点打击为骗取政府补助,关联企业对开发票虚构收入、无实际研发编造数据,虚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行为。
(三)对于在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2019年将不予推荐申报,税务机关并将与纳税人的信用等级挂钩;对于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出具虚假财务报告的中介机构,市财政局、科技局和税务局将联合进行惩戒,不推荐参加高新技术企业的中介鉴定工作。
(四)鉴于申请企业较多,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可与税务局联系,在同一批中分批次传递资料(包括申报材料副本和辅助账),但不晚于市科技局规定的截止时间。各县(市)区、开发区税务局统一报送市税务局最终结果,第一批申报不晚于 6月13日,第二批申报不晚于 8月12日。
附件: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税务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春宝;联系电话:63538653,15005512908)
附件: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税务局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1
巢湖市科技局
宋贵金
82321785
巢湖市税务局
陈子娟
82366716
2
合巢经开区科技局
葛 娟
82363037
合巢经开区税务局
陈华
82366553
3
高新区科技局
王 震
65329952
高新区税务局
赵永康
62522537
4
经开区科技局
刘晨茗
63679379
经开区税务局
李 岚
63683933
5
新站区科技局
乔 洁
65777330
新站区税务局
韩宜阳
63691783
6
肥东县科技局
陈天贵
67752125
肥东县税务局
殷大伟
67700276
7
肥西县科技局
孙 昊
68850905
肥西县税务局
王 稳
68832057
8
长丰县科技局
张 磊
66662593
长丰县税务局
董 艳
66668087
9
庐江县科技局
夏 荣
82561153
庐江县税务局
孙荣山
87381612
10
蜀山区科技局
杨 粲
65121130
蜀山区税务局
徐彤升
65166045
11
庐阳区科技局
王 燕
65699115
庐阳区税务局
王 翔
65900171
12
包河区科技局
张 健
63357357
包河区税务局
郑 烨
63357944
13
瑶海区科技局
李 强
64479478
瑶海区税务局
方云峰
64279283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科学技术局 合科〔2019〕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合肥市2019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