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退税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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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退税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6.1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今年联合下发了一批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财税〔2019〕13号第一条,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是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是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财税法〔2019〕119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
现将此前月份涉及减税降费政策应享受政策性退税的纳税人信息予以通告(见附件),请相关纳税人提供身份证明、缴款凭证、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退税手续。
联系电话:0555-718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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