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关于实施减税降费办理多缴税款退库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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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关于实施减税降费办理多缴税款退库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6.1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及《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财税法〔2019〕119号)文件规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确保纳税人及时足额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现将我局截止2019年6月14日尚未办理多缴税款退库的纳税人名单予以通告,如果您在名单内,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联系我局申报办理退库。
特此通告。
附件:黟县税务局尚未办理多缴税款退库纳税人名单.docx
国家税务总局黟县税务局
2019年6月15日
(联系方式:联系人蒋文君,电话0559-5526149)
附件:
[*]黟县税务局尚未办理多缴税款退库纳税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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