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3651 本期利息可否扣除?
本期利息可否扣除?
[案例]1300036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因此,如企业支付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且属于当期应支付的利息,不论是否已付款,均应作为当期的费用。 税前扣除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凭证作为扣除依据。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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