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8 12:23:22

[案例]130003259 2008年以前行政性收费如何征税?


2008年以前行政性收费如何征税?
[案例]13000325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51号)规定,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省财政厅和物价局联合发文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可执行上述政策。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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