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140000381 我公司与伤亡家属达成的工伤死亡抚恤金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吗?
我公司与伤亡家属达成的工伤死亡抚恤金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吗?
14000038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40 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2009 〕 3 号)第3 条规定: “《 实施条例》 第40 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 …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 因此,贵公司与伤亡家属达成的工伤抚恤金支出,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按照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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