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140000369 新企业所得税法是如何规定职工福利费支出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是如何规定职工福利费支出的?
140000369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同企业所得税法》 第40 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的部分,准予扣除。 【 提示】 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第6 条第3 款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 %、14 %、1.5 %计算扣除。 从2008 年1 月1 日开始,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前计算职工福利经费的时候,应按实际发生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的部分,准予扣除,不再提取。 ,请认真区分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福利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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