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8 12:01:58

[案例]130003808 07年度的资产损失能否在09年确认并申报扣除?


07年度的资产损失能否在09年确认并申报扣除?
[案例]1300038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772号)文件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包括2008年度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前年度)发生,按当时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符合资产损失确认条件的损失,在当年因为各种原因未能扣除的,不能结转在以后年度扣除; 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追补确认在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年度扣除,而不能改变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所属年度。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2007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及时申报,不能在2009年度确认并申报税前扣除,而应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如符合规定可追补确认在2007年度税前扣除。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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