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0003406 退货汇算清缴时如何处理?
退货汇算清缴时如何处理?
[案例]130003406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公司收入、成本费用应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列支。 09年发生销售退货,应冲减09年销售收入。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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