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8 11:40:18

发改高技[2011]342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改高技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18号),鼓励并推动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发改高技 2669号),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认定了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1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低于10%的税率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请税务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




附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pd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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