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8 11:39:58

国家税务总局 延州地税发[2011]5号 关于非居民企业享受 税收协定待遇办理流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非居民企业享受 税收协定待遇办理流程的公告
延州地税发5号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我州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24号)、及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90号)有关规定,结
合我州实际,对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需审批或备案管理制定本流程。

一、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权限规定
非居民需享受税收协定条款规定待遇的,应向收益支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或备案,主管税务机关
负责申请审批和备案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具体为延边州内各县、市级地方税务机关以及州局直属局、延吉经济开发
区地税局、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地税局。

二、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办理审批手续流程
(一)审批事项
1.税收协定股息条款;
2.税收协定利息条款;
3.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
4.税收协定财产收益条款。
(二)申请资料
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附件2)。
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企业和个人分别填报附件3或附件4)。
3.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4.与取得相关所得有关的产权书据、合同、协议、支付凭证等权属证明或者中介、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留。原件为外文的应要求非居民企业提供具有与外文原件同等法律效力的中文译
本;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审批流程
1.受理
收益支付方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接收申请人提交资料。正确查验申请人提交资料,如相关表格填写
清楚、完整以及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查验,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报告表》项目填写不完整或所附资料
不齐全,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符合上述要求的,受理申请。
2.调查、初审
(1)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如下情况: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居民身份、纳税人填报资料的真实
性、纳税人商业目的、来源于中国所得的实际受益人。
(2)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应出具调查核实报告,将所有材料连同调查报告一并转交税政部门。
(3)调查、初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审核
(1)主管税务机关税政部门对如下内容进行审核:税收协定条款引用合理性、税收协定条款适用的其他条件。
(2)税政部门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提交下一程序。未通过审核的,在审核意见中说明原因,税
源管理部门负责通知申请人。
(3)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审批
税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人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在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
批申请表中签署审批意见,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
三、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办理备案管理流程
(一)备案事项
1.税收协定常设机构以及营业利润条款;
2.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条款;
3.税收协定非独立个人劳务条款;
4.除审批类事项以及前款所列税收协定条款以外的其他税收协定条款。
(二)备案资料
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附件1)
2.由税收协定缔约对方主管当局在上一公历年度开始以后出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备案流程
1.受理
收益支付方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负责接收申请人提交资料。正确查验申请人提交资料,如相关表格填写
清楚、完整以及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经查验,申请人提交《报告表》项目填写不完整或所附资料不齐全,应当
场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符合上述要求的,受理申请。
2.初审
(1)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如下情况: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居民身份、纳税人填报资料的真实
性、纳税人商业目的、来源于中国所得的实际受益人。
(2)主管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应出具调查核实报告,将所有材料连同调查报告一并转交税政部门。
(3)调查、初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审核
(1)主管税务机关税政部门对如下内容进行审核:税收协定条款引用合理性、税收协定条款适用的其他条件。
(2)税政部门审核后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人同意后在《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
待遇备案报告表》中签署意见,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后存档。未通过审核的,在审核意见中说明原因,税源管理
部门负责通知申请人。
(3)审核在5各工作日内完成。

四、后续管理
1.需审批类项目,经批准后,非居民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义务人办理非居民税收扣缴报告时,应向税源管理部
门提交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执行情况报告表(附件5)。
2.所有资料由主管税务机关税政部门归档并及时登录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台帐(附件7),并于季末
后5日内报州局流转税处。每年度终了后10内填报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汇总表(附件6)。

附件: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略)
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略)
3.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适用于企业)(略)
4.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适用于个人)(略)
5.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执行情况报告表(略)
6.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汇总表(略)
7.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台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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