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微课堂之《溪发说税》第75期:商品销售收入该怎么算?(上)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8-10 11:19 编辑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扶持个体工商户、帮助缓解疫情影响纾困解难的精神,鼓励出租方进一步降低房屋租金,以支持我市个体工商户纾困加快复工复业,我市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方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
夏夏
那么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又该如何进行税源维护呢?快一起来看看吧!
一、适用情形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纳税人(房产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承租方)月减免租金达到或超过该房产正常月租金水平20%的,对该出租房产实际占用的土地,予以免征相应月份城镇土地使用税。
上述所称“正常月租金水平”按下列顺序计算确定:
1.按照该房产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内最近一个出租月份的应收租金。
2.参照该纳税人同类房产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内最近一个出租月份的租金水平换算。
3.参照我市同类纳税人同类房产2020年1月的租金水平换算。
上述所称“月减免租金”为“正常月租金水平” 与减租后当月实际应收租金的差额。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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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减免税申请报告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上述政策时,需报送减免税申请报告,减免税申请报告需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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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相应税源信息维护
那要做好相应税源信息维护究竟该如何操作呢?别着急,小编现在就来手把手教你。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打开首页“我要办税”目录下方第一个子目录“综合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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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税源信息报告”的子目录“财产一体化信息报告”,跟土地、房产有关的信息采集都在这个模块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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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城镇土地税房产税税源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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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该出租房产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信息,点击“应税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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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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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填写各项土地应税信息,减免项目名称选择“0010011608丨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丨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项,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税源信息维护就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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