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8 11:15:16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地税发[2007]1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法律依据等问题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法律依据等问题的公告
浙地税发1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法律依据等问题的公告
浙地税发1号
全文有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1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府法发52号)的要求,我局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职权及其法律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报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现将《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其法律依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行政执法职权及其法律依据》予以公告。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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