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我市有奖发票“二次摇奖”方式的公告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我市有奖发票“二次摇奖”方式的公告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我市有奖发票“二次摇奖”方式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07年11月26日
鉴于我市地税餐饮娱乐业有奖发票执行的实际情况,综合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兹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取消有奖发票“二次摇奖”方式,保留“一次刮开式即开即中奖”方式,并将“二次摇奖”奖金并入“一次刮开式即开即中奖”布奖金额。最后一期“二次摇奖”将于2008年1月初开奖,发票信息的有效采集时间为2007年10月1日到200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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