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7 12:28:04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德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政办字60号

关于印发《德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政办字60号
全文有效
2013年6月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德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德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意见
国务院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为推动我市营改增各项试点工作有序进行,现制定《德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德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必要时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营改增的各项工作。同时,各县(市、区)相应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落实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电视会议的精神,市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跟踪财政部、省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政策措施,迅速将财政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省营改增领导小组制定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移交方案转发到县(市、区)及营改增试点纳税企业,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政策及早落实。
三、周密安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8月1日试点正式实施的要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市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根据各自分工,倒排工期,全面准备,分步实施。5月份完成试点纳税人名单的初步筛选、试点纳税人的参与申请、试点纳税人的确认以及试点纳税人征管信息的移交工作。6月份完成各项征管系统的升级改造、税控器具的发行安装并分类分批对试点纳税人开展“营改增”政策、操作、纳税申报等专题培训。7月份为模拟运行阶段,重点做好试点纳税人变更登记和资格认定,税库银企扣款协议签订,税收征管模拟测试,免抵税政策衔接等工作。8月份进入正式实施阶段,重点做好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应征税款清缴,堵塞管理漏洞。
四、认真做好各项试点测算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协调国地税做好摸底调查和测算工作,分析营改增试点改革对财政收入、企业税负以及经济运行等方面的影响。深入开展改革效应的后续评估,并区分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分析其改革前后税负变动情况,做好各项基础测算,为进一步制定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五、做好营改增经费保障及政策性补贴工作。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同时按照政策规定,由于营改增试点使部分纳税人税负增加的,按照预算级次由财政部门分级给予政策性补贴,以全力支持我市的营改增进程,保障此项改革在我市平稳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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