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7 11:55:37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常规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公告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常规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公告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15-8-26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向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税服务,共享办税服务资源,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推行常规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即纳税人可不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区域限制,就近到任一办税服务厅办理常规涉税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城通办”区域范围
济南市市辖区域内,前期先在高新、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和长清7个区范围内推行,随后逐步扩围至其余县(市),在县(市)推行的具体时间由我局确定并公布。
二、“同城通办”业务启用市级税收业务、征税专用章
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征税专用章的通知》(鲁地税函113号)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税收业务专用章的通知》(鲁地税函33号)要求,“同城通办”业务上线时启用市级征收方式税收业务专用章,适用于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涉税资料或接受纳税人各种涉税申请时产生的确认资料或相关文书,具体包括:税务登记表、纳税申报表、代开发票资料、简易处罚文书、税务机关受理回执、税务文书领取通知书(单)和其他有关税务事项申请文书。启用市级征税专用章,用于除填开“税收收入退还书”、“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等凭证外,填开其他各种税收票证时加盖本章。
三、“同城通办”业务范围
根据《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同城通办”办税服务厅前台常规涉税业务共6类53项126个。上线前期,开放大部分即时办结类业务。复审类、流转审批类业务“同城通办”逐步开放,开放的具体时间由我局确定并公布,涉及纳税人违法违规需处罚的业务,仍由纳税人所属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具体业务开放范围及说明如下表:
(一)税务登记
服务
类别
服务事项
开放说明
编码
名称
1.1
设立登记
1.1.1—001
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
逐步开放
1.1.2—002
个体经营纳税人设立登记
开放
1.1.3—003
临时经营纳税人设立登记
开放
1.1.4—004
自然人纳税人登记
开放
1.1.5—005
扣缴义务人登记
开放
1.2
变更登记
1.2.1—006
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开放
1.2.2—007
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 内容变化)
开放
1.2.3—008
纳税人跨县(区)迁出
逐步开放
1.2.4—009
纳税人跨县(区)迁入
开放
1.3
停复业登记
1.3.1—010
停业登记
开放
1.3.2—011
复业登记
开放
1.4
注销登记
1.4.1—012
注销登记(单位及查账征收个体 工商户)
逐步开放
1.4.2—013
注销登记(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逐步开放
1.5
遗失补办
1.5.1—014
税务登记证件遗失补办
开放
1.6
报告备案
登记
1.6.1—015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开放
1.6.2—016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开放
1.7
报验登记
1.7.1—017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开具
开放
1.7.2—018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开放
1.7.3—019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缴销
开放
1.8
非正常户
处理
1.8.1—020
非正常户解除
逐步开放
1.9
税源管理项目登记
1.9.1-021
建筑业项目登记
开放
1.9.2-022
不动产项目登记
开放
1.9.3-023
变更建筑业项目登记
开放
1.9.4-024
变更不动产项目登记
开放
1.9.5-025
注销建筑业项目登记
开放
1.9.6-026
注销不动产项目登记
开放

(二)税务认定
服务
类别
服务事项
开放说明
编码
名称
2.1
征收方式认定
2.1.1-027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逐步开放
2.1.2-028
印花税核定调整或取消
逐步开放
2.2
其他事项认定
2.2.1-029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认定
逐步开放
2.2.2-030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逐步开放
2.2.3-031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
逐步开放
2.2.4-032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审批
逐步开放
2.2.5-033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
逐步开放
2.2.6-034
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
逐步开放
2.2.7-035
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审核
逐步开放
2.2.8-036
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
逐步开放
2.2.9-037
预约定价安排续签
逐步开放
2.2.10-038
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逐步开放
2.2.11-039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跨境重组业务的核准
逐步开放

(三)发票办理
服务
类别
服务事项
开放说明
编码
名称
3.1
发票领用
3.1.1—040
普通发票核定
逐步开放
3.1.2—041
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核定
逐步开放
3.1.3—042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逐步开放
3.1.4—043
普通发票核定调整
逐步开放
3.1.5—044
发票发放
开放
3.1.6—045
发票退回
开放
3.1.7—046
超限量领购发票购票特批
开放
3.1.8—047
停供发票购票特批
开放
3.2
发票开具
3.2.1—048
普通发票代开
开放
3.2.2—049
代开普通发票作废
开放
3.3
发票验旧
3.3.1—050
发票验旧
开放
3.4
发票缴销
3.4.1—051
发票缴销
开放
3.5
发票相关服务
3.5.1—052
普通发票挂失、损毁报备
开放
3.5.2—053
发票真伪鉴别
开放
3.5.3—054
有奖发票兑奖
开放

(四)申报纳税
服务
类别
服务事项
开放说明
编码
名称
4.1
营业税申报
4.1.1—055
营业税申报
开放
4.2
企业所得税
申报
4.2.1—056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开放
4.2.2—057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开放
4.2.3—058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开放
4.2.4—059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开放
4.2.5—060
居民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开放
4.2.6—061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开放
4.2.7—062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开放
4.2.8—063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开放
4.2.9—064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开放
4.3
个人所得税申报
4.3.1—065
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开放
4.3.2—066
生产、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开放
4.4
房产税申报
4.4.1—067
房产税申报
开放
4.5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4.5.1—068
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开放
4.6
土地增值税申报
4.6.1—069
土地增值税申报
开放
4.6.2—070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
逐步开放
4.7
耕地占用税申报
4.7.1—071
耕地占用税申报
开放
4.8
资源税申报
4.8.1—072
资源税申报
开放
4.9
契税申报
4.9.1—073
契税申报
逐步开放
4.10
印花税申报
4.10.1—074
印花税申报
开放
4.11
车船税申报
4.11.1—075
车船税申报
开放
4.12
烟叶税申报
4.12.1—076
烟叶税申报
开放
4.13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4.13.1—077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开放
4.14
基金(费)
申报
4.14.1—078
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开放
4.14.1—079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
开放
4.14.1—080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开放
4.14.1—08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开放
4.14.1—082
工会经费
开放
4.15
定期定额户申报
4.15.1—083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申报
开放
4.15.2—084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分月汇总申报
开放
4.16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4.16.1—085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
开放
4.17
委托代征申报
4.17.1—086
委托代征申报
开放
4.18
代扣代缴申报
4.18.1—087
扣缴义务人申报
开放
4.18.1—088
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申报
开放
4.18.1—089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开放
4.18.1—090
扣缴车船税申报
开放
4.19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4.19.1—091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开放
4.20
重大涉税情况报告
4.20.1—092
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开放
4.20.1—093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开放
4.20.1—094
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开放
4.21
延期申报纳税
4.21.1—095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开放
4.21.1—096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逐步开放
4.22
退(抵)税办理
4.22.1—097
多缴税款及退付利息办理
逐步开放
4.22.2—098
耕地占用税退税审核
逐步开放
4.23
授权(委托)划缴协议
4.23.1—099
授权(委托)划缴协议
开放

(五)优惠办理
服务
类别
服务事项
开放说明
编码
名称
5.1
营业税
优惠办理
5.1.1-100
营业税核准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1.2-101
营业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2
企业所得税
优惠办理
5.2.1-102
企业所得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2.2-103
企业所得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3
个人所得税
优惠办理
5.3.1-104
个人所得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3.2-105
个人所得税核准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3.3-106
个人所得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4
房产税
优惠办理
5.4.1-107
房产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4.2-108
房产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5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办理
5.5.1-109
城镇土地使用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5.2-110
城镇土地使用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6
土地增值税
优惠办理
5.6.1-111
土地增值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6.2-112
土地增值税核准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7
耕地占用税
优惠办理
5.7.1-113
耕地占用税核准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8
资源税
优惠办理
5.8.1-114
资源税批准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8.2-115
资源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9
契税优惠办理
5.9.1-116
契税核准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10
印花税
优惠办理
5.10.1-117
印花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11
车船税
优惠办理
5.11.1-118
车船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12
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办理
5.12.1-119
城市维护建设税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5.13
教育费附加
优惠办理
5.13.1-120
教育费附加事后备案类优惠办理
逐步开放

(六)证明办理
服务
类别
服务事项
开放说明
编码
名称
6.1
证明
开具
6.1.1-121
完税证明开具
开放
6.1.2-122
完税凭证换开、重开
开放
6.1.3-123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
开放
6.1.4-124
《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开具
开放
6.1.5-125
《资源税管理证明》开具
开放
6.1.5-126
通过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的完税凭证开具
开放

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特此公告。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26日
附:
关于《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常规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的公告》的解读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在全市推行常规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可以更好的满足纳税人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税需求,也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精神,在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共享涉税服务资源,提高纳税服务水平,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该公告明确了“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业务的受理区域,首先开通城内7个区,后逐步扩围至其余各县(市);明确了业务受理范围,覆盖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6大类53项126个具体涉税事项;明确了启用市级征收方式税收业务专用章的生效时间、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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