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7 1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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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社局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4〕17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湘政发〔2014〕1号)精神,我厅制定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经厅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3日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一、我厅牵头的重点工作及分工
1.依托重大科研、工程、产业项目,培养引进高层次、高技能和实用人才。
责任领导:胡伯俊、蔡畅元、刘学群、杨士雅、曾坤、王瑰曙、姜春华
牵头单位:职建处、专技处、 外专局
责任单位:人才处、人才中心、专家服务中心、国际人才智力交流协作中心、职业能力鉴定中心。
2.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
责任领导:胡伯俊、赵永杰
牵头单位:劳动关系处
责任单位:就业局、劳动监察局、仲裁院
3.新增城镇就业75万人。
责任领导:胡伯俊、蔡畅元
牵头单位:就业处
责任单位:就业局
4.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继续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发展,努力解决用工结构性短缺问题。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做好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工作。完善落实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返乡农民工创业政策,加强创业基地建设。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重视残疾人就业保障。
责任领导:胡伯俊、蔡畅元
牵头单位:就业处、职建处
责任单位:就业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培训中心
5.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工作,大力推进工伤保险参保全覆盖。完善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建立健全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和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推动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工作。
责任领导:胡伯俊、蔡畅元、杨长永、陈范勋、王运柏、陈建林
牵头单位:就业处、养老处、医保处、工伤处、农保处
责任单位: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机关事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6.多途径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完成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扫尾任务。
责任领导:胡伯俊、刘学群
牵头单位:工资处
7.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
责任领导:胡伯俊、赵永杰
牵头单位:劳动关系处
8.加快建设责任政府。认真落实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责任,改革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责任领导:胡伯俊、王瑰曙
牵头单位:省绩效办
9.为民办实事协调考核。
责任领导:胡伯俊、王瑰曙
牵头单位:省绩效办
二、我厅负责的重点工作及分工
10.出台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基本完成市州和县级国企改革。
责任领导:赵永杰、陈范勋、陈建林
牵头单位:劳动关系处
责任单位:养老处、医保处、工伤处、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
11.统筹抓好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行业系统改革,2015年底之前完成承担行政职能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
责任领导:刘学群、陈范勋、陈建林
牵头单位:事管处
责任单位:养老处、医保处、工伤处、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机关事保中心
12.巩固生活性消费,发展养老、健康、文化、培训等服务业。
责任领导:蔡畅元、曾坤、姜春华
牵头单位:就业局、人才中心、培训中心
13.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
责任领导:蔡畅元、杨长永、陈范勋、王运柏、陈建林
牵头单位:就业处、养老处、医保处、工伤处
责任单位:就业局、社保局、医保局
14.统筹保障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坚持整村推进、连片扶持与重点帮扶特困村、特困户相结合,推动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
责任领导:蔡畅元、杨士雅、杨长永、王运柏
牵头单位:规划财务处、就业处、农保处
责任单位:就业局、专家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1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加快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和救助制度,有序推动基本药物制度逐步向村卫生室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延伸;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继续加强重点传染病防范和精神卫生工作。
责任领导:王运柏、陈建林
牵头单位:医保处
责任单位:医保局
16.认真落实军转安置任务。
责任领导:杨士雅
牵头单位:军转处
责任单位:自主择业办
17.抓好贫困地区教育工作,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责任领导:刘学群
牵头单位:工资处
责任单位:专技处
18.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积极引进境内外优质教育资源。
责任领导:蔡畅元
牵头单位:职建处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厅有关处室、单位要对照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抓紧制定本处室、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举措、时限要求和目标任务。要坚持改革统揽、问题导向和创新驱动,通过改革破解难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加强沟通,强化协作。各处室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形成责任清晰、目标明确,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做好督促、衔接和协调工作,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定期调度,严格考核。牵头单位每季度末的10日前将实施进展情况书面报厅办公室,厅办公室汇总报厅党组审定后,报省政府督查室。厅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等综合处室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厅内部处室单位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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