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7 11:24:12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预〔2018〕19号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青财预〔2018〕19号
全文有效
2018.6.25
各区、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各支行、各代理支库管辖行,各区、市税务局:
现将《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印发山东省跨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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