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7 11:05:14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纳税(缴费)的通告

青岛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微信二维码缴税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微信二维码缴税功能的通知
时间: 2018-12-11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
我局已经开通微信二维码扫码缴税功能,纳税人登录青岛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选择二维码缴税,使用微信“扫一扫”就能办理缴税业务,欢迎广大纳税人使用。
   附:微信二维码缴税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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