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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年7月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依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 题 发文日期 文 号 备 注 1 泰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 2014年7月8日 公告〔2014〕1号 2 泰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 2015年6月24日 公告〔2015〕1号 3 泰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问题的公告 2018年6月25日 2018年1号 有效期至2022年8月1日
附件2:政策解读
附件:
[*]1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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