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6 13:00:08

要点回顾 | 一文看尽海南税务今日热点(9.14)

本帖最后由 奈奈 于 2020-7-16 16:53 编辑

重要提醒: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规定:“我省从2020年8月1日起恢复正常办理社会保险业务。2020年1月至7月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和保险费缴纳等业务,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的,应在8月底前办理。”如企业在8月底前未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会产生滞纳金并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

温馨提示:2020年2-12月,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免征;2-6月,大型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
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来源:儋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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