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一、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政策内容
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
(三)政策执行期
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
(四)办理方式
申报享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