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6 11:53:00

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
二十、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6〕1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
(三)政策执行期
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办理方式
申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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