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政办发[2012]142号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142号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发142号
全文有效
2012年5月24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玉东新区、各开发园区管委,市政府各委办局:
《玉林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玉林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评估工作,规范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堵塞存量房交易中的税收漏洞,进一步增强对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调控效果,根据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10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77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税、科技管税,充分发挥税收各项职能,从推广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手段入手,运用存量房交易评税软件系统,在测算房地产基准价格及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的基础上,建立适应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的交易价格核定应用功能体系,将其应用于实际征管工作中核定计税价格,用核定结果与纳税人申报价格相比较,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计税价格,计征房地产交易环节各项税收。
二、目标、任务及要求
在全市范围内,负责存量房交易税收征收工作的征收窗口,统一应用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全面实现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存量房交易征管新模式,切实提高存量房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合法原则。房地产评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税所依据的数据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评税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公平原则。存量房交易价格的评估标准、评估基本要素要一致,确保评税的结果客观公正。
(三)效率原则。坚持房地产评税方法与现代化技术手段相结合,使评估过程具有标准化、批量化和科学化的特点,能简便、快捷地对存量房交易价格进行评估,产生计税参考值。
四、工作内容
(一)采集数据信息,建立我市房地产基础数据库
组织力量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及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具体包括: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房地产分布特点与规律,房地产价格在不同区域间呈现差异性的原因,土地定级情况、基准地价等。借助地理空间技术,建立并完善全市资料详实、数据准确的房地产基础数据库,实现税源动态监控,服务日常税收征管。
(二)建立评估模型,推广应用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
采取市场调研、数据采集、区域分析、专家咨询等方式,根据房地产的不同类型,选择适当的房地产评估技术与方法,确定评估的技术路线,合理设置技术标准,推广应用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
(三)导入数据信息,校验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评估结果
将房地产基础数据库的信息导入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检验评估结果与市场价格的差异,查找发生偏差的原因,制订相应解决方案。通过核实数据、维护参数及校准模型等方式,确保系统生成较为科学、准确的评估值,提高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减少征纳争议数量。
(四)加强税收征管,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比对工作
估价信息系统建立完善后,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估价结果,与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成交价格进行比对,按照“孰高原则”确定计税价格,以计算机软件评估替代人工评估,增强税务机关的公信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五、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玉林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和协调试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地税局,负责评税工作的具体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玉祺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陆远万 市地税局局长
成 员:吴永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余洪先 市住建委副主任
梁锡家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 泳 市物价局副局长
俞中强 市地税局副局长
(二)配备人员,开展培训
市地税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着重选取一批熟悉房地产税收征管业务、掌握房地产估价理论和操作实务、计算机技能过硬、能力强、责任心使命感强的业务人员专门、固定进行此项工作;同时聘请房地产评估、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入工作团队,全程参与。人员到位后,从信息采集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对象、范围、内容以及具体要求等方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大家明确工作目标,统一采集口径。
(三)调查分析,确定方法
组织工作人员调查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状况、房地产分布特点、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以及房地产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以便于因地制宜地确定估价技术路线。在此基础上,确定当地适用的房地产评估方法和评估软件参数。
(四)采集信息,建立数据库
采取分组进行的方式,按照选定的评估方法和软件要求,设计数据采集内容、制作数据采集表样,通过税收征管系统、房地产管理部门、中介机构、网上签约数据、实地调查等多种渠道,完成房地产数据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录入工作,建立详尽有效的房地产数据信息库。
(五)建立模型,验证校准
房地产评估专家顾问组会同计算机技术人员,首先按照房地产的用途,将市场进行细化,确定反映不同区域房地产价格水平梯度差异的估价分区;再根据选定的评估方法及影响房地产价值的因素,构建适用的评估技术标准及模型,并予以验证、校准。
(六)改造测试,模拟上线
以本市房地产数据信息和评估模型为基础,对选定的评估软件进行本地化修改,对估价软件进行试运行比对测试,将估价结果与基准价、同分区新房价格、历史数据进行比对,适当拓展应用功能,最终形成符合本市实情、功能完善的存量房交易评税系统。安装评税软件后,要进行模拟操作、反复测试,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整、完善,确保软件系统在正式启用后正常运行。
(七)社会公布,全面应用
评税系统软件调试无误、通过评审、运行正常后,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后,正式在房地产税收征管中启用。通过全面评估、比对存量房交易价格,实现“以计算机软件评估替代人工评估、替代市场指导价”的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和税收征管新模式。
(八)建立机制,协调争议
一要履行事前告知程序,在交易价格申报时,告知虚假申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处罚标准;二要按照公平、简便、能够有效化解征纳矛盾原则,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适合本市情况的争议处理办法,建立完善的争议处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谋划全局、统一部署,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层层细化分解,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和相关标准,扎扎实实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软件系统2012年7月1日起上线运行。
(二)强化部门协作
建立部门配合协调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日常信息交流机制,提升数据采集、测算、统计、分析的效率与质量,保证信息提供、数据审核等各项工作的及时、顺利开展。
(三)强化业务培训
聘请房地产评估、计算机、财税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评税工作专家组,负责指导评税指标的确定和评税系统的运行。从财政、地税、住建、国土等职能部门抽调业务技术人员从事具体评税工作。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上线工作的业务流程及工作方法。
(四)定期通报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工作阶段性总结;及时汇报评税工作的经费使用情况,以便落实工作所需经费,提供必要的资金保证。
(五)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途径宣传房地产税征收的意义、标准、范围等内容,做好纳税人的解释宣传工作,建立合理的评估结果争议处理机制,提高纳税遵从度,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玉林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表
成员单位
责任分工
财政部门
负责统筹协调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工作,预算工作经费,提供资金支持保障。
住建部门
负责定期收集、共享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物业管理等房产信息;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工程造价相关信息;配合地税部门组织开展的房地产评税相关工作。
国土部门
负责提供土地基准地价、基准地价图、土地级别图、评税时点修正系数、行业用途修正系数、土地交易案例调查表、征地和发证信息。
物价部门
负责提供房产交易指导价格相关信息,为评估计税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参与评估技术标准的制定、检测、论证和确认,配合解决评估结果应用中产生的分歧等。
地税部门
负责存量房评估的日常工作,做好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制定工作方案和评估技术标准;完善评估系统软件,采集、审核、录入数据指标,开展评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存量房交易过程中的各项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以及社会宣传及纳税争议调处等工作。
备注:对无法从部门采集到的数据可采取外包方式,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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