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6 11: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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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社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通知
豫人社办函〔2017〕17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17〕8号),现就我省2017年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主要对在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支持,省部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请在上报材料中注明。
二、申报遴选
(一)各单位收到通知后,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项目要严格把关,负责对项目申报人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二)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请各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荐上报1-2项人选。
(三)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包括申报材料电子版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三、时间及办法
请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来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提供申报人个人账户名、开户行、账号。
联系人:王付江
联系电话:0371—66363457
电子邮箱:hnrswang@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顺河路32号450004
2017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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