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桂地税发[2016]13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地税发13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成立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桂地税发130号
全文有效
2016年12月29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区局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清理整治“红顶中介”的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全区地税系统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的力度,经研究,自治区地税局决定成立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云 自治区地税局局长
副组长:蒙启华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李早春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李 伟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赵汉臣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包括办公室、纳税服务处(行政审批处)、督察内审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基层工作处)、巡察办,由其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地税局纳税服务处(行政审批处)。办公室主任:韦兴文(纳税服务处处长,兼),副主任:陈志遐(广西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副主任)、韦学源(督查内审处副处长),办公室成员:顾闻(纳税服务处)、何文(督查内审处)、温晶晶(基层工作处)、黄冬梅(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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