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桂地税函[2017]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广西蛇类研究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广西蛇类研究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
桂地税函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广西蛇类研究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函
桂地税函5号
全文有效
2017年1月5日
广西蛇类研究会:
贵研究会《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贵研究会是2015年1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依法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业务范围:科普宣传蛇知识,承办上级委托的工作,组织开展蛇类科学、蛇产品开发应用、蛇伤防治等研究,推广有关新技术成果。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3号)规定,经审核,同意贵研究会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凭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核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年度内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贵研究会取得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122号)规定的收入,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应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请贵研究会按规定进行减免税备案,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在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内报请主管税务机关对免税收入额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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