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6 10:29:32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桂地税发[1995]23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1996年税收收入快报制度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1996年税收收入快报制度的通知
桂地税发235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1996年税收收入快报制度的通知
桂地税发235号
全文有效
1995年11月28日
各地、市地税局、区直属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1996年税收月、旬快报制度下发给你们,请抓紧时间认真布置,确保1996年税收月、旬快报及时准确报送。
报送方式:用传真或电话报送,电话号码(0771)5878600 (传真),5878621,5878635。
报送时间:月快报为每月后第三天(节假日顺延),旬快报为每旬后第二天(节假日顺延)。
本通知自1996年元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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