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6 10:06:09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人办〔2007〕49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47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21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国际商务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排在9月15日、16日两天进行,请各地按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认真做好各阶段的考务工作。
二、我省国际商务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集中报名时间定于5月21日至25日,集中报名结束后,省直报名点以后每周四上午半天继续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27日;省直单位报名点设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十三层),各地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地确定。
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介绍信,携带有关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报名点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3]费520号函核定的考试收费标准,国际商务师助理和中级(笔试)每人每科收取45元,外经贸外语(口语)每人每科收取80元。
三、报名条件按照国家人事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70号)执行。
参加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其中:
1、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已取得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的《外销员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符合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参加《外经贸综合业务》科目的考试(可免试《外经贸外语》)。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45号)的规定,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2、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应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的合格证或60分以上(含60分)的成绩通知单。
有关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试卷设置今年改动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三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试卷设置不变。
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外经贸外语》口语部分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时从考题中随机抽取,每个考生口语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前有10分钟的隔离准备时间。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不得使用涂改带(液);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回收。
六、考试用书的征订、发行由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87618531,联系人:柳斌。培训工作由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委托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负责。联系电话:(0591)8309693,传真:(0591)87843115,联系人:林金瑞。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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