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公布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闽人办〔2007〕94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厅(局)、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83号)精神,现将200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级 别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中级资格
经济法
60
100
财务管理
60
100
中级会计实务
60
100
初级资格
经济法基础
60
100
初级会计实务
60
100
二、我省林珠云等1569人成绩合格,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王宁等2980人成绩合格,取得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
二OO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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