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关于批准确认龚冬梅等32位同志高等学校实验技术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复〔2007〕163号
省教育厅职改领导小组,有关设区市、厅(局)、高校职改领导小组:
《关于申请确认龚冬梅等32位同志实验技术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函》(闽教职改43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福建省实验技术人员(第十二届)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龚冬梅等32位同志实验技术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07年 8月 31日 。请予公布。
附:龚冬梅等32位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OO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龚冬梅等32位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姓名后打*者为“选优”对象)
一、华侨大学1名
龚冬梅
二、福州大学3名
陈建国*、宋泽云*、郑乃贞
三、福建师范大学1名
杨本生
四、福建农林大学3名
张福娣*、卢惠明、章祝华
五、福建中医学院3人
刘庆城、张春霞*、范世明
六、集美大学4名
吴金地*、高占斌*、卢珍华* 、吴东峥*
七、漳州师范学院2名
郭海燕、郑凤英
八、福建广播电视大学1人
陈明阳*
九、福建教育学院1人
黄德润
十、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1人
陈开瑞
十一、福州市1名
闽江学院1名:卞智玲*
十二、漳州市3人
1、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人
庞晓红、郑永裕
2、漳州卫生职业学院1人
胡继娅
十三、泉州市3名
泉州师范学院3名
陈进兴、潘玉灼、陈朝阳
十四、龙岩市4名
1、龙岩学院3人
戴爱玲、李晓华、姜团彩
2、闽西职业技术学院1人
戴诚斌
十五、宁德市1名
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1人
郑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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