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关于明确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相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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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关于明确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相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9.3.15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要求,自2019年4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全部改由ITS系统由企业代为申报,或者由个人通过WEB端申报,由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税款全部从个人银行帐号扣缴。
首先,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及时下载并安装“ITS浙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V3.1.010完整安装包)”。下载路径为: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下载”--“下载中心”--“个税软件”--“ITS浙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V3.1.010完整安装包)”,网址:http://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zjgfdzswj/main/xzzx/index.html
详细操作指南请参考附件1.《经营所得申报缴款操作指南》。
其次,尽快签订三方协议以确保税款可以及时缴纳。(三方协议是指TIPS三方协议,是银行、纳税人、税务局三方就委托划缴税款进行约定的协议。纳税人签订三方协议后,就可以通过Tips实时扣款的方式,实时缴纳税款。)具体操作方法可参考附件2.《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支付宝自然人三方协议签约维护操作说明》
如有相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12366或者0571-87656564(办税服务厅)、87656536(管理一科)、87656585(管理二科)、87831879(管理三科)、87829652(管理四科)。
附件1.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缴款操作指南.doc
附件2.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支付宝自然人三方协议签约维护操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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