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1: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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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社局
关于做好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闽人发〔2007〕200号


各设区市人事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近日,人事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评选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7〕139号),决定在2008年表彰一批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并分配给我省食品药监系统一个先进集体和一名先进工作者的候选推荐名额。为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评选推荐范围:各设区市、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厅级以上单位不参加评选。
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范围: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在职工作人员。厅级干部和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推荐名额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评选推荐一个候选先进集体和一名先进工作者人选。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2 、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根本任务,不断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出色完成食品药品监管各项任务。
3 、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勇于开拓,善于管理,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 、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得到明显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
2 、热爱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勤奋敬业,甘于奉献。
3 、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精湛,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4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评选推荐方法及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逐级负责、层层审核的办法进行。推荐的先进个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上报的候选单位和人选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上报。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公开公正。各级要认真做好组织考察工作,对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拟推荐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在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三)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质量。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单位、面向一线工作人员,对条件艰苦的地区适当倾斜。
从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出发,先进工作者人选原则上从2007年度之前受到省局表彰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
(五)要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报送工作。推荐评选材料包括:《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见附件2)及先进事迹材料;《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呈报审批表》(见附件3)及先进事迹材料,先进工作者本人2寸免冠彩照5张。先进事迹材料要重点突出,内容真实准确,文字简练,字数在3000字以内,表格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统一用A4纸打印,各一式三份逐级报送,并加盖各级人事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章,于2007年12月17日前报送省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由人事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由人事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一)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全国食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福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教育处,负责评选推荐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评选推荐工作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领导下,由人事教育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参照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做法进行。各单位11月30日前将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福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仁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钦霖 省人事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成 员:林碧芳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处长
林传德 省人事厅考核奖惩培训处处长
林国闪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王国祥 省纪委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副长、监察室主任
何振明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办公室:
主 任:林碧芳 (兼)
成 员:胡振宇 省人事厅处考核奖惩培训处副调研员
李志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副处长、调研员
吴月树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江 峰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副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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