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1:22:19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关于调整派出机构职能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关于调整派出机构职能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关于调整派出机构职能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3.17
根据龙港“撤镇设市”改革工作部署,为确保改革后苍南县行政区域内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派出机构职能进行调整,公告如下:
一、龙港市行政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不再由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负责。原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龙港税务分局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二、宜山镇行政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灵溪税务所负责。
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关于派出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第三条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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