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0.4.2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要求,我局对2019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11件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全文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5件,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继续有效保留的规范性文件5件
1. 桐庐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告2010年第1号)
2. 桐庐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的公告(公告2012年第1号)
3. 桐庐县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争议处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公告2012年第2号)
4. 浙江省桐庐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桐地税法〔2016〕42号)
5. 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通知(桐地税政〔2006〕71号)
二、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6件
1. 关于扩大印花税预征范围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桐地税政〔2007〕8号)
2. 桐庐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按炸药用量核定征收资源税税额的通知(桐地税政〔2016〕27号)
3. 关于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桐地税政〔2017〕34号)
4. 桐庐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按炸药用量核定征收资源税税额的公告(桐地税政〔2014〕54号)
5. 关于印发《桐庐县国家税务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桐国税函〔2010〕36号)
6. 关于调整我县零星经营业务和定期定额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通知(桐地税政〔2011〕39号)
本公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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