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1:02:02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西人社局
关于实行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7〕29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2号),进一步规范引导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诚信经营,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决定从2017年起,将我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制度变更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进行工作总结自查。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梳理总结全年工作,认真开展各项工作自查,重点围绕四个方面进行:一是全年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事项变更、设立分支机构等情况,有事项变更、变化的,详细列明有关情况;二是本单位年度内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税务、财政、公安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包括时间、事由、处罚部门、处罚形式等,以及整改落实情况;三是下一步本单位工作总体思路和计划;四是各级人社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还要重点自查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人才培训、举办人才交流会及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开展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等业务工作情况,并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83号)《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等相关要求,深入总结本单位在落实取消收费、规范档案接收和转递、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完善经费保障制度、严肃档案纪律及加强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做法举措,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深入总结自查基础上,认真撰写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实事求是的年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总结自查内容),同时认真准确填写相关表格(附表1~4),按要求报送同级人社部门。同时,按要求将《××年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公示表》(附表3),通过本部门、本单位(本机构)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无门户网站的,由人社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月。公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是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等情况;二是行政处罚情况(该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处理完毕的处罚);三是服务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服务范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四是服务机构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的名称及网址。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涉密信息,或其他确实暂不宜公开的信息,不列入公示表中进行公示。对于机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信息,各机构可自行选择是否列入公示表中向社会公示。各服务机构要对年度报告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三)进行年度报告有关信息统一公示。各级人社部门对所管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门户网站对所管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统一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按要求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自主公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录;二是各服务机构《××年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公示表》(附表3);三是各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否延续有效;四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四)开展抽查核查。各级人社部门要对所管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内容及公示信息,依法开展抽查,并根据监督举报情况进行检查核查。对按要求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并进行公示,且管理服务规范的服务机构,将准予《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延续有效。对存在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拒绝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或存在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于通过年度报告公示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向同级人社部门提交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二、职责分工
(一)省厅负责对全省该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负责对省直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度报告公示。
(二)各设区市、县(区)人社局负责对所管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度报告公示。
三、时间安排
(一)每年1-2月份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报公示材料和自行公示时间;
(二) 每年3月份为人社部门集中公示时间;
(三)每年4月份为人社部门开展抽查核查时间。
四、有关要求
(一)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系、促进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内容做好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于每年5月底前将本辖区内公示情况表和机构情况统计表(附表5、6)报省厅市场处。
(二)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深入进行总结,认真撰写年度报告,如实填写统计报表及相关材料,充分体现报告重点内容,按要求进行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公示,确保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要深入分析和梳理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及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诚信、高效、优质服务水平。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向人社部门提交整改情况书面材料。
(三)在年度报告公示及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相关意见建议,可及时向人社部门反馈沟通。
联系电话(传真):0791-86386386
附件:1.××年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基本情况统计表
2.××年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情况统计表
3.××年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相关情况公示表
4.××年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反馈表
5.××年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情况汇总表
6.××年江西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情况统计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8月1日

附件


[*]附件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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