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1:00:50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闽毕办〔2008〕1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高等院校:
200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也是北京举办奥运会之年,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省2008年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总量达到了34万多人,其中省内高校毕业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总量将超过19万人,比去年增加3万多人,增幅近20%。在全社会就业压力加大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发展不确定因素较多的情况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仍然严峻,促进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和维护就业稳定的任务仍然艰巨繁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和2008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促进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的通知》(教学厅〔2008〕4号)精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结合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和对各普通高校200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开展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和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毕办〔2007〕11号)的部署和要求,在前期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并结合贯彻2008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为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提供完善的政策服务和公共服务,确保国家和省里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将自查整改工作情况和贯彻2008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书面材料于5月12日前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福建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并发送电子文档。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在5月中旬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赴莆田市、宁德市对2007年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听取上述两个设区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2008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二是查看有关研究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相关文件和材料;三是召集两个设区市组织、人事、教育、编办、发改委、财政、公安、劳动、民政、工商、地税、物价、团委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省督查组将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汇报有关督查工作情况。请莆田市人民政府、宁德市人民政府认真做好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我省2007年有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的各高等院校,对照《评估标准三级指标计算办法》(见附件一)的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并认真填写《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自评得分表》(见附件二)(评估项目总分值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要根据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查情况,结合贯彻落实2008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形成学校自评报告,自评报告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的基本情况、问题与困难、工作设想、改进措施等内容(字数不超过3000字),并于5月12日前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以正式文件形式邮寄一式5份,并发送电子文档)。各高校应在4月底之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5月下旬,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在各高校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对2006年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中被评为合格的院校和2006年首次参加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被评为良好的院校,以及2007年第一届有高校毕业生的院校进行检查评估,具体安排和时间另行通知。其他院校只开展自查自评阶段的活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不再组织专家组进校评估。检查评估的方法和步骤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听取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的汇报,查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场地、设备和查阅相关数据材料;二是召集部分院系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进行座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三是专家组通过讨论进行综合测评,并向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汇报有关情况和意见,向学校反馈有关情况和意见。
三、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和评估工作,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安排部署本地区、本部门、本学校开展自查自评或整改落实工作,要及时报送自评或整改报告;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和高校要认真做好督查和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督查和评估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地、本单位的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确保督查和评估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直接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
联 系 人:黄昌华
联系电话:0591—87567039;传真:0591—87567039;
联系地址: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福建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fjsbys@163.com。
附件:
一、评估标准三级指标计算办法
二、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评表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毕业生△ 就业工作 通知

   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18日印发


附件一:
评估标准三级指标计算办法

(1)是否成立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是否落实"一把手"工程
成立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或校长任组长,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以上会议研究有关工作。(4分)
成立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或校长任组长,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有关工作。(3分)
成立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副书记或副校长任组长,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有关工作。(2分)
未成立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但有一名副书记或副校长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1分)
(2)是否成立校级专门机构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
成立校级专门机构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建有比较健全的工作制度。(2分)
成立校级专门机构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1分)
(3)校级专职从事就业工作人员数
专职人员数/应届毕业生数=A
A ≥1/500(3分)
A ≥1/700(2分)
A ≥1/1000(1分)
(4)校级专职人员职称、学历
专职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本科学历以上人员所占比例=A
A ≥90%(2分)
A ≥60%(1分)
(5)院(系)是否有专人从事就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院(系)有专人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机构和人员。(1分)
(6)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
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当年全部在校生学费总额=A
A ≥1%(5分)
A ≥0.8%(3分)
(7)办公场所面积
办公场所面积(单位:平方米)/毕业生总数=A
A ≥2%、有就业洽谈室、有多媒体推介场所(3分)
A ≥2%、有就业洽谈室(2分)
A ≥2%(1分)
(8)办公设备
配备计算机(就业工作人员人均一台)、复印机、传真机(2分)。其中少一件或一台扣0.5分,扣完为止。
(9)就业工作信息化情况
建有本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并全面规范使用公共网,有专人负责。(4分)
通过公共网进行生源采集、核对、报送,积极发布就业指导信息,进行就业工作交流,通过公共网进行就业情况登记、就业方案报送等,有专人负责。(3分)
只通过公共网报送生源和就业方案。(1分)
(10)贯彻执行政策文件情况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有关方针、政策,并能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及时出台就业工作具体意见,并得到较好落实。(2分)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有关方针、政策,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及时出台就业工作具体意见。(1分)
(11)报送信息及材料情况
全年有三条以上信息刊发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发的《简报》,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就业工作有关材料。(3分)
全年有二条以上信息刊发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发的《简报》,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就业工作有关材料。(2分)
全年有一条以上信息刊发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发的《简报》,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就业工作有关材料。(1分)
(12)参加就业工作有关会议和活动情况
按要求参加省主管部门召集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会议,积极参加省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调研、学习考察等活动。(2分)
按要求参加省主管部门召集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会议。(1分)
(13)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情况
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并已经实施。(2分)
建立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尚未实施。(1分)
(14)需求信息收集发布情况
年度用人单位需求岗位数量/毕业生总数=A
A ≥2(5分)
A ≥1.5(4分)
A ≥1(3分)
A ≥0.8(2分)
A ≥0.5(1分)
(15)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数
用人单位数/毕业生总数=A
A ≥15%(3分)
A ≥12%(2分)
A ≥10%(1分)
(16)开展就业见习情况
学校建立的就习基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50,提供的就习岗位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1。(4分)
学校建立的就习基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30,提供的就习岗位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3:4。(2分)
(17)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
出台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具体措施,有不少于5名的毕业生参与基层就业项目。(2分)
出台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具体措施,毕业生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的数量少于5人。(1分)
(18)就业指导课安排情况
编发或征订就业指导教材,就业指导课为必修课,并组织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等。(6分)
就业指导课为必修课,并组织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4分)
就业指导课为选修课,并组织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2分)
组织就业指导系列专题讲座、报告会。(1分)
(19) 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活动情况
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并有学生取得二等以上奖励。(4分)
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并有学生取得三等以上奖励。(3分)
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总结。(2分)
参与职业生涯规划节和职业能力提升计划。(1分)
(20)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情况
开展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培训,其中30%以上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参加省就业主管部门或省就业主管部门委托举办的培训。(2分)
开展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培训,有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参加省就业主管部门或省就业主管部门委托举办的培训。(1分)
(21)开展创业辅导及扶持
建立创业扶持制度,开展创业辅导咨询活动。(2分)
建立创业扶持制度。(1分)
(22)是否召开年度就业工作会议
举办校年度就业工作会议,校"一把手"出席会议并讲话;表彰和奖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分)
举办校年度就业工作会议,校"一把手"出席会议并讲话。(1分)
(23)就业统计分析工作情况
进行年度就业工作统计分析并形成就业白皮书,并报送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2分)
进行年度就业工作统计分析,并报送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1分)
(24)发表研究论文情况
每年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就业工作论文2篇以上,或参加省级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论文评比获二等奖以上。(2分)
每年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就业工作论文1篇,或参加省级以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论文评比获三等奖以上。(1分)
(25)初次就业率
初次就业率=B
B ≥90%(20分)
B ≥88%(19分)
B ≥85%(18分)
B ≥82%(17分)
B ≥70%(16分)
B ≥75%(15分)
B ≥70%(14分)
B ≥65%(13分)
B ≥60%(12分)
B ≥55%(11分)
B ≥50%(10分)
B ≥45%(9分)
B ≥40%(8分)
B ≥35%(7分)
B ≥30%(6分)
(26)年度就业率
年度就业率=B
B ≥95%(5分)
B ≥90%(4分)
B ≥80%(3分)
B ≥70%(2分)
B ≥60%(1分)
(27)毕业生满意度
主要指毕业生对学校就业工作的满意度。
毕业生对学校就业工作的十分满意的(3分)
毕业生对学校就业工作比较满意,但有改进建议(2分)
毕业生对学校就业工作总体认可,但反映学校在就业指导、服务等方面存在较多问题(1分)
(28)就业工作创新情况
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效果显著,每项措施加1分;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获得省级以上集体表彰的加1分。由学校申报,检查评估小组打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附件二:
福建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自评表

一级指标及其分值
二级指标及其分值
三级指标及其分值
得分
就业工作硬件建设
(A,总分26分)
1 、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12分)
(1)是否成立校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实施"一把手"工程
4

(2)是否成立校级专门机构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
2

(3)校级专职从事就业工作人员数
3

(4)校级专职人员职称、学历
2

(5)院系是否有专职从事就业工作人员
1

2 、经费投入及办公条件(14分)
(6)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
5

(7)办公场所面积
3

(8)办公设备
2

(9)就业工作信息化情况
4

就业工作软件建设
(B,总分43分)
3 、规范管理(9分)
(10)贯彻执行政策文件情况
2

(11)报送信息及材料情况
3

(12)参加就业工作有关会议和活动情况
2

(13)建立困难毕业生援助制度情况
2

4 、市场培育及服务(14分)
(14)需求信息收集发布情况
5

(15)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数
3

(16)开展就业见习情况
4

(17)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情况
2

5 、就业指导
(14分)
(18)就业指导课安排情况
6

(19)开展职业生涯规划和职业能力提升活动情况
4

(20)专兼职就业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情况
2

(21)开展创业辅导及扶持
2

6 、就业研究(6分)
(22)是否召开年度就业工作会议
2

(23)就业统计分析工作情况
2

(24)发表研究论文情况
2

就业情况
(C,总分28分)
7 、就业率(25分)
(25)初次就业率
20

(26)年度就业率
5

8 、满意度(3分)
(27)毕业生满意度
3

创新情况
(D,总分3分)
9 、工作创新(3分)
(28)就业工作创新情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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