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西人社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7〕437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7〕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9号)精神,着力解决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区域进展不平衡、经办服务不到位、政策效应发挥不足等问题,进一步推进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省厅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以下简称“护航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标原则
(一)行动目标。通过“护航行动”,推动各地全面、规范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体全覆盖,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落实和适度拓展并重原则。既要指导失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较强的统筹地区全面、规范实施,又要合理运用省、市失业保险调剂金支持基金支撑能力不足一年的统筹地区适度推行稳岗补贴政策,力争让更多企业受益,提高援企稳岗整体效能。坚持兜牢民生底线与助力企业发展并重原则。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突出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暂时出现经营困难企业的政策支持,切实援助企业摆脱困境。坚持加强管理和优化服务并重原则。既要加强基金监管,防范道德风险,又要以人为本,不断改进服务。
二、工作措施
(一)抓好政策落实。要通过对企业提供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真金白银”的支持,进一步提高企业履行稳定就业岗位社会责任的积极性,促进职工岗位稳定,从源头上减少失业,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1年以上支付能力且基金管理规范、未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统筹地区,要认真分析原因,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将惠企政策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执行,切实做到“四个倾斜、三个不准”。即:对去产能企业重点倾斜,对欠费补缴后的企业倾斜,对未及时申报企业倾斜,对新参保的企业倾斜;不准向“僵尸企业”发放补贴,不准向未经公示的企业发放补贴,不准向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发放补贴。
(二)提高服务意识。要以“简化手续,缩短流程、高效便企”为原则,各司其职,规范并优化企业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公告、资金拨付的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年内申报,经办机构要积极受理,并按规定发放。积极推广使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减少手工操作环节,实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批、公示、发放业务流程的全程信息化。努力实现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积极运用信息比对等技术手段审核企业参保缴费及人员变化情况,由群众跑腿变为信息跑路。积极组织力量,将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及时送到企业,特别是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率较低的统筹地区,要认真分析原因,主动对接,适时采取联合办公、现场办公等方式,为企业申报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对企业享受补贴等情况开展多角度分析,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翔实、准确、鲜活的一手材料,切实提高政策效应。
(三)维护基金安全。要梳理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管理的内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切实防范廉政道德风险,对骗取套取、贪污受贿、利益输送等问题,一经发现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加强跟踪服务,通过多种形式指导企业按规定使用资金,切实发挥补贴资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效应。
(四)强化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专场、报刊专栏、在线访谈、网上对话和现场咨询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进一步增进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政策的知晓度。加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服务意识、业务素质和执行能力,为推进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实施“护航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人社部的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省委、省政府“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重要抓手,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助力企业脱困发展、稳定就业岗位的重要行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各地要定期检查、调度、分析本地区稳岗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推进。省厅将从2018年起建立稳岗补贴每月通报和不定期约谈机制,每季度次月的10日前,各设区市要将本市“护航行动”实施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工作措施报省就业局。对尚未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的统筹地区,要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注意发现、收集、整理、报送本地区在行动开展过程中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省厅将予以宣传推广。
联 系 人: 省就业局 占丰斌、吴磊
联系电话:0791-86658263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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