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0:58:25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发[1998]6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6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地税发6号
全文有效
1998年1月8日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税务稽查局:
现将国税发1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便于各地贯彻执行,随文附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商字44号)及《财政部关于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商字319号)。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苏地税发[1998]6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期货交易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