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0:57:15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事厅工资处关于做好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
闽人〔2008〕薪函字7号
省直各单位干部(人事、劳工)处: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及省效能办、数字办《关于认真做好省级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试运行的通知》(闽效能〔2008〕5号)、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厅网上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办〔2008〕48号)要求,由我处承办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及“有特殊贡献的退休干部增发退休费和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审批等非行政许可项目,将于5 月 15 日起 正式通过《福建省级网上审批系统》进(试)行审批,(6 月 1 日起 正式使用,界时停止传统方式审批)。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于5 月 31 日前 ,完成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的申报用户注册,掌握申报的具体操作方法。
1、登录“福建省级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外网地址:www.wssp.fjgov.cn;政务网地址:www.wssp.fj.cn),根据《省级网上审批用户操作手册》等相关注册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建议用本单位名称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
2、根据《省级网上审批用户操作手册》中关于申报事项的使用说明,熟练掌握材料、附件申报,数据发送,结果接收等操作方法。
3、各单位申报的材料、附件和数据等,须通过《福建省级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上对应项目的上传功能,上传给我们审批。鉴于人员信息基础数据涵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基金申报材料,也一并通过“离退休费审批”项目功能上传给我们审批。
4、在使用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经济信息中心咨询、反馈。技术支持热线:0591-87831952。
二、抓紧建立《福建省人事信息系统》的报审流程管理关系。
1、集中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的通知》(闽人发〔2008〕20号文件)下发后至今仍未上报数据的单位,请于5 月 30 日 前,通过《福建省级网上审批受理发布平台》上省人事厅的 “离退休费审批”项目的上传功能,上报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全部在职与离退休人员的信息基础数据(请及时升级到最新版本)。今后,一律通过该通道报送单位人员信息基础数据或人员变更信息数据。
2、启用“报审流程”功能。为全面推进信息化管理,我们同时启用《福建省人事信息系统》的“报审流程”功能。即通过系统的[报审流程设置],生成设置流程权限的. RIC文件,各单位通过[获取流程权限]导入该文件后,即在我厅服务器与单位计算机中建立报审流程关系(报审流程设置方法,详见福建人事人才网下载中心的《福建省人事信息系统报审流程管理操作说明》)。
务必请各单位于5 月 23 日前 ,将联系人的e-mail地址告之我处,以便我们将流程权限的.RIC文件发给你们使用。
联系人:姜凯东;联系电话:13665051977;
E-mail地址:(外网)jkd83@qq.com;(政务网)jkd.rst@egss.fj.cn。
推进网上审批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机关效能的有效措施,是完善便民服务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我处网上审批实施工作,确保网上审批顺利进行。


二 〇〇 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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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信息系统报审流程管理操作说明200805190457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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