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0:54:22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西人社局
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赣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36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7〕20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筹资工作
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63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30元至每人每年180元,财政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至每人每年450元。
(一)加强个人缴费宣传。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要加强个人缴费责任的宣传落实,准确解读政策,合理引导预期。对于处于动态调整过程中的全额补助对象,在统筹地区年度缴费期限内被确定为全额补助对象的,个人年度不再缴费;在统筹地区年度缴费期限外被确定为全额补助对象的城乡居民,个人年度已经缴纳的参保费用,不再退回给本人。
(二)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1.参保居民(不含高校大学生)补助标准为450元。
2.城乡困难居民代缴标准为180元。代缴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
3.高校大学生财政补助标准为630元。除中央财政补助外的其余部分(含大学生个人缴费180元),根据高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
各级财政具体分担标准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赣财社〔2017〕29号)执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拨付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安排本级负担的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二、推进制度整合
(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各地要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22号)要求,打破城乡分割,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到应保尽保,促进连续参保,防止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增强医保基金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能力。充分利用全民医保统一管理优势,更好地发挥城乡居民医保在深化医改与建设健康江西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实现“三医联动”。
(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各地要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聚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整合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50号)要求,继续做好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工作。加大大病保险向困难人员政策倾斜力度,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等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实施精准支付,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统一规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委托承办方式,做好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原新农合大病保险合同周期的衔接,并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要求,规范招投标程序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委托承办公平、公正、公开。在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加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托底保障的同时,各地要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委托承办合同,合理确定盈利率水平,加强对商保公司政策落实情况的考核与监督,督促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完善大病保险统计分析,加强大病保险运行监管,落实大病保险业务报表定期报送制度,督促承办机构严格基金使用和实现即时结算。
(三)做好制度衔接。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先诊疗后付费”、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政策的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信息系统,为参保城乡居民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强减贫济困托底保障功能,有效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
三、强化管理监控
(一)完善服务监管。各地要以全面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和推行医疗保险智能监控为契机,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方的管理监督。以付费总额控制为基础,逐步推进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付费方式改革,完善谈判协商、风险分担、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全面落实公立医疗机构控费责任,促进降低医疗成本、改善服务质量,完善协议管理,将监管范围从定点医药机构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对定点机构医药服务行为通过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审核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加大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查处力度。
(二)加强基金监管。各地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基金运行监控管理机制。统筹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完善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健全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加强收不抵支风险监测。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监督考核,严格基金支出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针对问题和风险,及早研判、综合施策,明确主体,责任到位,防患于未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加大对贪污、挤占、挪用、骗取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
2017年10月13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江西人社局 关于做好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