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0:52:27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事厅关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等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通知
闽人发〔2009〕62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工作的部署与要求,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人才,推动我省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水平,根据《2007—2010年福建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我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现就2008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和参加其他学历学位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报名推荐工作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在职硕士学位和学历教育,报考前应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学位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办〔2003〕50号)的要求,填写《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按干部管理权限申报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参加入学考试。
为满足不同层次人员的需要,今年我厅推荐以下在职硕士学位和其他学历教育项目,供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择参加,同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报考符合要求的其他高校的相关专业:
(一)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见附件一;
(二)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见附件二;
(三)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远程学历教育。具体要求及报名程序见附件三。
上述(一)、(三)两个教育培训项目在福建继续教育中心都设有教学点,以方便省直单位和福州地区学员就近入学。
二、关于考前辅导工作
为方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复习考试,福建省继续教育中心将举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考前辅导班,聘请有关高校的资深教师进行考前辅导。考前辅导班定于8月上旬开班,具体事宜请与省继续教育中心李清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74526、87874527。
三、关于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在职硕士学位和学历教育工作,将其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一个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动员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对参加在职硕士学位和学历教育的人员应给予学习时间保障,可在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2周左右的时间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对其学习费用的报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委、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管理的若干规定》(闽委组〔1999〕综字007号)的规定执行。同时,要积极引导参加学习的人员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努力提升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为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 厦门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 福建师范大学2008年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3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08年秋季招生简章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厦门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
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为培养国家公共事务和行政管理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精神和要求,厦门大学2008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招生对象
2005 年7月31日 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MPA 招生实行推荐与考试相结合的报考办法。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考生,均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其中,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还须按照国家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经省级人事部门在《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公章。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福建省省直和设区市、县(区)在职报考人员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干部主管部门同意,持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申报表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分别由省人事厅、设区市人事局(政府及事业单位人员)和省委组织部、设区市党委组织部门(党群机关人员)签署盖章。
考生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http:// www.cdgdc.edu.cn/scb.zip)或在厦门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网(http://zsnet.xmu.edu.cn/),以及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MPA中心主页(spa.xmu.edu.cn)下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及资格审查
1 、今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地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办理。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二者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缴费、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2 、厦门大学报名点网上报名时间和报名网址:请于7月初登陆考试中心网站kszx.xmu.edu.cn查看。现场报名时间为2007年7月19-21日。
4 、现场报名程序。考生到厦门大学现场报名时要出示网上报名号,并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报名采用机读卡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和摄像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办法,考生必须亲自到场。
5 、报名费。按全国学位中心规定收取240元整。
6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安排在复试时进行。考生须将现场报名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在复试时将一式2份的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龄证明(教师应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其他考生由所在单位开具)在复试时交报考院系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实行全国联考,共考三门: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逻辑与数学)。联考科目内容请参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2005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联考成绩公布后将对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由我校单独组织,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全国联考科目考试时间10月25-26日。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参加考试三者必须在同一报名点进行,例如,登录厦门大学报名点网站报名的,必须在厦门大学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厦大考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政治理论面试时间、地点联考后也另行通知。
五、录取和调剂
2008 年我校拟招收200名(含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培养的MPA)。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MPA专业学位录取调剂,限在考生报考院校(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六、研究方向和培养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我校的特色优势,我校MPA的主要培养方向为:(1)公共政策分析(包括一般政策分析和部门政策分析);(2)政府改革与治理;(3)公共人力资源与绩效管理;(4)税务管理;(5)市政与公共事业管理。具体培养方案请到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y.xmu.edu.cn或MPA中心主页http://spa.xmu.edu.cn/查询。
七、学位授予
学员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厦门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我校研究生院提供研究生阶段学习证明,即研究生证书。
八、学费
学员须交纳学杂费,其中学费(培养费)总计3.6万元。入学注册时一次性付清,或分三年缴清,缴费标准12000元/年。两年制全脱产班缴费标准为18000/年,分两年缴清。
九、教学地点与学习方式
课程学习采取全脱产(学制两年,其中一年在校全脱产学习,)、半脱产(学制三年,每学期到校学习1个半月)和不脱产(学制三年,利用周末和晚上上课)三种方式。课程学习结束(修满所要求学分)后,进入MPA学位论文写作(一般在1年之内完成),教学地点在厦大公共事务学院(厦门大学建南大礼堂东侧成智楼)。
十、招生咨询
联系人:邹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6478
网 址:spa.xmu.edu.cn,电子邮件:xmumpa@xmu.edu.cn
联系地址: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MPA中心 邮编:361005
报名考试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大学考试中心 邮政编码:361005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4118
传真:0592-2184117 网址:kszx.xmu.edu.cn
   
附件2:
   
福建师范大学2008年MPA(公共管理硕士)
招 生 简 章

    一、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概况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是一个多学科、多层次、历史悠久又面貌全新的学院。学院现有一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公共管理(MPA)、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是国际通行的专业学位,英文全称为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其培养目标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和专业化的要求,为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熟悉现代管理技术、精通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能力,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公共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人员。
报考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
四、学习方式、年限及学费
1 、学习方式为在职学习。
2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在此期间按照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按照福建师范大学MPA教育工作程序获得学位。
3 、培养经费:30000/人(包括课程学习、论文指导、评阅和答辩等费用)
五、培养方式
1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2学分。
2 、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同时安排相关教学实习。学生在学习期间要学习或研究100个以上管理案例,学校创造条件安排MPA研究生参加行政改革和行政立法实务工作,了解公共管理与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以及本学科发展的最前沿动态。
六、专业方向
1 、行政管理 2、立法与公共政策 3、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管理 4、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5、党务管理 6、教育管理
七、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三种类型:必修(核心)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共同选修课、专业实践与立法研讨、社会实践。MPA研究生可以在全校为研究生开设的各种课程中补修和选修。
八、报名的方法、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 、报名流程:每年6月份网上报名http://zzlk.fjnu.edu.cn录入本人信息获取网上报名编号→每年7月底现场报名,交报名费30元、资格审查、摄像、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每年的九月初在原网站下载准考证→每年10月底考试→成绩查询http://www.cdgdc.edu.cn(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考试科目:共计4门。其中公共管理基础、英语、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 等三门全国联考,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安排在复试时进行。
3 、参考书目: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以上书目相关购书事宜均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中的购书通知了解。
九、联系方式
福建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 (http://glxy.fjn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仓山校区),陈老师、鄢老师(旗山校区)
仓山校区办公室电话:0591-83465351
旗山校区办公室电话:0591-22868287 22868282
传真:0591-22868286
Email: ggsygl0710@163.com


附件3: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08年秋季
招 生 简 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重点大学,现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和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实力已进入全国高师院校的先进行列。建校百年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30多万人,涌现出大批优秀人才,福建省各中学校长、特级教师和其他教学骨干中60%毕业于我校。
2001 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福建师范大学成为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试点高校(详见教高厅2号文)。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学校投入经费3000多万元用于网络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计算机网络—双向视频会议系统等先进手段,实施现代远程教学,创建了“面对面”的网络学习环境,已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现代远程教育模式。目前,我校在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200多个校外学习中心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已培养本专科毕业生3万多人,现有在校生2万多人。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凡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相应文化程度者均可报名。报考高中起点专科专业的学生要求具有普通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 .报名时间及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 10月 31 日前。
2 .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省内外各校外学习中心。
3 .报名考务费100元。符合免试条件者交报名费50元。
4 .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就近校外学习中心报名。校外学习中心按照规定的学历条件审查合格后,学生填写《学生报名登记表》。所有报名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
    三、招生层次、专业、考试科目、学习形式及学习年限、学分及学费
层次
招生专业
入学考试科目
学习年限
学分及收费标准
高起专
小学教育
语文、英语
业余学习年限2.5-6年。

   各专业总学分80学分左右。根据闽价费字310号文,学员按学分缴纳学费,每学分90元,按80学分交费。各专业教材费第一学年预收500-600元,第二学年结算后再确定标准。
   每学年学费需于各学年初注册时一次性缴清。
心理学
学前教育
法学
行政管理
经济学
数学、英语
工商管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会计电算化
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教育

大学语文、教育学与心理学、英语






思想政治教育
英语教育
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
心理学
历史教育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数学教育

高等数学、教育学与心理学、英语


物理教育
化学教育
体育教育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等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行政管理
大学语文、管理学基础、英语
经济学
高等数学、管理学基础、英语
工商管理
财务管理
法学

大学语文、法律基础、英语
备注:复习资料可登录学院网站下载,若有新增专业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免试入学
专升本: 1.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毕业证书或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2.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并取得党校本科毕业证书;
3. 参加最近一次全国成人高考达到本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30分以上,凭本人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报名。
高升专: 1.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党校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2.参加最近一次全国成人高考达到本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30分以上,凭本人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报名。
五、入学考试方式
凡未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者,均需参加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或福建师范大学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组织的入学考试方式为纸考,福建师范大学组织的入学考试为机考。第一次纸考时间:2008年8月9日。
六、入学资格审核
按教育部规定,招收网络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和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历者取得专科入学资格。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接受审核与办理注册。凡持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报名者,一经审核查出,即做取消学籍、追回在学证件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及毕业证书无法电子注册的后果等责任,均由学生本人自负。
七、录取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由福建师范大学择优录取,已录取学生凭福建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注册手续。
八、关于统考和毕业、结业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报考专升本专业学生在读期间需通过教育部统一组织的英语、计算机基础等两门公共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 ),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福建师范大学学位管理有关规定,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到截止年限未修满学分的视已修学分情况,颁发写实性结业证书。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在学期间可免去参加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程统一考试: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大学英语”;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
除英语专业考生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免考“大学英语”B。
九、教学与学习
1 .教学模式:教材自学+课件学习+网上导学+课程作业+网上答疑讨论+网上作业+模拟试题自测+学习中心视频集中辅导+集中考试+毕业论文
2. 采用学分制管理,弹性学习期限
3. 免修的条件及办理:按《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应课程的免修。
十、其他
1 、新生应按入学须知上规定的时间到所属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注册、缴费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注册后两周内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可办理退学退费手续,两周后可办理退学手续但不退学费。
2 、为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学生到各校外学习中心报名,也可到经我院批准授权的奥鹏或弘成公共服务体系各学习中心报名。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350007
咨询电话:0591-83446111-5000,5001
网 址:http://www.fjtu.com.cn
E-mail :zsb@mail.fjtu.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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