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0: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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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社局
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赣人社字〔2018〕215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
2018年,我省高校毕业生总量仍将保持在高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16号)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就业局势基本平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抓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
(一)拓宽就业渠道。各地要加强统筹实施,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与经济政策、引才引智政策有机结合,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区域协调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中,多渠道开发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巩固基层就业主阵地,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统筹推进“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鼓励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创业。
(二)加强宣传推介。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筑梦未来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44号)统一部署,同步开展我省“筑梦未来与你同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推介活动,采取制作宣传视频、编印政策汇编和媒体深度报道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解读国家和我省政策,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帮助毕业生熟悉和运用政策。
(三)健全推进机制。要把督促检查贯穿政策落实全程,形成调查研究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推动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拓展政策申请渠道,推进政策受理、审核、发放全程网上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最多跑一次”等便利,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及时兑现。
二、着力强化就业服务保障
(四)强化职业指导。各地要主动将就业服务延伸到高校,鼓励支持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高校设立工作站,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百城行”“企业人力资源经理职业指导进校园”等活动,动员高级职业指导师等专业力量进校园、进社区,组织学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企业,通过指导、测评、体验等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服务毕业生多元化、个性化就业需求,提升毕业生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
(五)实施精准帮扶。要加密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丰富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等内容,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就业信息跨区域互通共享,发挥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作用,更好促进人岗匹配。强化服务项目支撑,拓展一批高质业生实名制登记服务管理工作质量,在做好省厅分发名单的核查登记与跟踪服务基础上,主动与所在地高校开展就业信息服务对接,协调教育部门在7月份毕业生离校时同步启动未就业毕业生信息交换、报到接收、服务接续工作,不断完善信息核查、登记反馈、跟踪服务制度,逐一摸清需求,落实精细化帮扶措施。
(六)注重就业托底。要启动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特别关注对长期失业的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实行“一人一策”专项帮扶,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组织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三、着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七)加大扶持力度。各地要加大政策资金支持,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场租补贴等扶持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引入各类社会资本,为毕业生创业提供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公益资金和市场创投资金等多渠道资金支持。支持提升创业能力,将创业培训向校园延伸,依托各类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平台,创新开发一批质量高、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培训实训课程,更好满足毕业生创业不同阶段、不同领域、不同业态的需求。
(八)优化服务水平。要推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基地向毕业生开放,充实完善涵盖不同行业领域、资源经验丰富的专家指导团队,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咨询辅导、项目孵化、场地支持、成果转化等全要素服务,帮助解决工商税务登记、知识产权、财务管理等实际问题。搭建交流对接平台,组织“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创领美好”返乡创业、青年创业风云人物评选、大学生创业公开课等创业品牌活动,打造一批省级及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创业毕业生提供项目与资金、技术、市场对接渠道。
四、着力加大就业权益保护
(九)加强市场监管。各地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严厉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健全招聘信息管理制度,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信息审查责任,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确保毕业生能获得真实可靠就业信息。
(十)加强权益保护。要加大就业权益保护宣传,在招聘会现场、服务大厅和相关网站发布防范求职陷阱的专门提示、典型案例、维权警示和投诉渠道等内容,增强毕业生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进一步简化毕业生档案转递手续,做好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工作,促进毕业生跨区域、跨不同性质单位就业顺畅流动。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就业目标责任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强化舆论宣传,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千方百计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总体稳定。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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