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0: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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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人社局
江西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通知

赣人社发〔2018〕39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省管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8号)、《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3号)和《江西省大力支持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赣办发电〔2017〕75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决定于2018年11月至2020年底,在全省深入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有关扶贫重要论述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聚焦我省深度贫困地区,依托优质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强化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扶贫部门指导,坚持精准扶贫和就业导向,变“授鱼”为“授渔”,深入开展技能扶贫行动,为2020年我省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脱贫成效和质量迈入全国“第一方阵”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立足我省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充分发挥优质技工院校社会职能和社会培训机构作用,大力开展定向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工作,到2020年底,努力实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至少有1次机会参加免费职业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两后生”都能免费接受技工教育,对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贫困家庭学生(学员)推荐就业,进一步推动深度贫困地区技工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促进贫困劳动力技能就业、技能增收脱贫。
二、帮扶对象
技能扶贫行动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滨湖地区、深山区等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帮扶对象,以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及贫困县域技工学校为主,其他普通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为辅,对应我省25个贫困县,开展精准有效的技能扶贫、技能脱贫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大力开展技工教育,定向对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指导、帮助各技工院校积极招收有就读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将每一个就读技工院校的贫困学生培养成才。一是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等技工院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承担责任,在全省范围内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二是普通技工学校特别是贫困县属技工学校,如宁都县技工学校、修水县技工学校、奉新县技工学校等要积极依托自身平台,主动与当地有就读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对接。三是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合理部署,针对本辖区内的贫困地区,要建立帮扶制度,依托本地技工院校开展技工教育。四是各技工院校要精准识别,按我省有关规定,落实就读本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扶贫政策校长负责制明确的职责,对贫困家庭学生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免学费、助学金、奖学金等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二)积极组织职业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者培训需求。积极指导、帮助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一是培训类别多样化。要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二是培训模式多元化。要依据市场需求,采取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三是培训地点立体化。要立足深度贫困地区交通状况,开展培训下乡、培训进村、培训进企业活动,最大限度方便贫困劳动力参加。四是培训形式灵活化。要结合劳动力实际情况,开展晚间培训、双休日培训,提供网络培训、多媒体资源培训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生产,又达到提升技能、实现扶贫脱贫的效果。
(三)认真做好结业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升就业竞争力。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技工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在完成培训内容后,及时组织贫困地区学生(学员)参加结业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要出台有关政策,鼓励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参加考核、鉴定的贫困劳动力,适当降低考核鉴定收费标准或实行免费。
(四)实行定点帮扶,突出技工院校与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技能扶贫成效。结合我省优质技工院校的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实训条件和区域位置等情况,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滨湖地区、深山区等269个深度贫困村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帮扶对象,实行定点帮扶。一是面向我省国家级贫困县印制涵盖所有参与帮扶技工院校的统一招生宣传材料,供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自由选择就读技工院校。二是确定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符合条件的普通技工学校与国家级贫困县定点帮扶,根据统一的招生宣传材料,负责“两后生”宣传工作,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三是各参与帮扶的技工院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满足专业需求,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确保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技能就业,带动家庭脱贫。
四、支持政策
对于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各地要按规定落实好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并制定减免学生杂费、书本费和给予生活费补助的政策,所需资金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列支。落实《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要求,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予补助,所需资金从财政扶贫资金中列支。对于接受职业培训的贫困家庭学员,要落实免费职业培训政策,由政府全额补贴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同时,根据培训时间和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交通费、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地统筹安排。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于开展精准技能扶贫工作成效显著的技工院校,在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相关项目、开展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校长教师轮训和其他项目等工作中,将优先给予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主要阵地,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和我省明确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和贫困家庭学生技工教育扶贫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负责的要求和安排,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扶贫部署,将技能脱贫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从脱贫攻坚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依托优质技工院校大力开展精准技能扶贫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和推进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要把技能脱贫列入精准扶贫重要任务,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接受技工教育、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部门,及各技工院校要统筹谋划,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工作落实。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精准识别,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请各技工院校认真填写《技能脱贫行动进展情况表》(见附件),于每年11月30日前,按照省、市分级管理原则,报送至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部门;各技工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花名册分学期报送同级扶贫部门,以便扶贫部门及时掌握学生就读信息,落实雨露计划政策。
联系人: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熊远江、王曦
电 话:0791-86386153 0791-86386276
邮 箱:zjc1412@126.com
省扶贫办科技培训处 涂煜铤
电 话:0791-86269035
邮 箱:kjfpc001@163.com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扶贫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技能脱贫行动进展情况表.doc
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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