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君 发表于 2020-7-15 10:27:53

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福建人社局
关于批准确认孙秀艳等33位同志教师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闽人复〔2008〕418号
省委党校职改领导小组,有关设区市人事局:
《关于福建省党校系统教师(第十一届)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情况的报告》(闽党校职改〔2008〕5号)悉。经研究,批准确认由省党校系统教师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孙秀艳等33位同志教师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08年 12月 23日 ,请予公布。
   
附件:孙秀艳等22位教师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孙秀艳等33位教师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 副教授22名
省委党校:孙秀艳、徐彬、胡熠、颜永琦、奉茂春、陈辉庭、胡金华、李永杰
厦门市:夏军、王华
宁德市:林怡、陈岩、刘芳
泉州市:王江波
漳州市:肖文桂
龙岩市:吴作椿、郭田滨
南平市:李爱珍、陈彤、陈琴、沈琍
社会主义学院:游传耀
二、 高级讲师11名
福州市:兰育莺、林平
宁德市:郑文晖
莆田市:许荣贤
泉州市:冯涛
漳州市:方素英、沈弋瑜
龙岩市:陈始荣
三明市:黄坤林、郑伟
省团校:郭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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