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管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政策解读
江西人社局关于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
赣人社发〔2019〕20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省管技工院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8号)、《关于深入推进技能扶贫千校行动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19﹞2号)等要求,进一步发挥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推进技能脱贫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聚焦我省贫困县,依托优质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技工院校”),大力开展定向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深入推进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着力提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和具备劳动能力人员的就业创业能力,强化培训促就业助脱贫效果。到2020年底,努力实现每个有职业培训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能够接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都能免费接受技工教育,对接受技工教育或职业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员)推荐就业,积极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就业、技能增收脱贫。
二、深入推动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
(一)积极做好定点技能精准扶贫。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技工院校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方案,会同扶贫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落实力度,及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家庭成员状况,掌握就读技工院校和参加职业培训的意愿,引导组织他们参加培训。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要做好工作对接,做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系统精准比对。各技工院校要落实技能脱贫行动方案,深入对口贫困县、深度贫困村,推进定点技能帮扶工作;建立好扶贫工作台账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动态台账,每月及时上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异动情况;安排专人每月监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学习、生活有困难的学生,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指导帮助;创造条件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技师)班,助力提升其技能水平;落实好百名校领导一对一帮扶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尤其是对口贫困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帮扶。
(二)引导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读技工院校。各技工院校要精准识别,积极对接对口贫困县、深度贫困村,重点开展招生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开辟招生绿色通道,优先招录,优先选择专业,优先安排在校企合作程度较深的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学习,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三)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员)结业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技工院校在完成培训内容后,及时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员)参加结业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鼓励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对合格人员按规定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考促学、学以致用,促进实现高质量就业。
(四)深化校企合作,鼓励社会参与。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需求和特点,推动校企合作开展技能扶贫,支持技工院校与合作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联合招收扶贫助学定向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广泛动员各类企业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招收企业新型学徒,实现先就业后入学。鼓励企业根据用工需求,与贫困地区技工院校签订技能扶贫合作协议,共同确定技能人才培养方式,做好培训后就业安置。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技工院校技能扶贫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助学援助,给予生活费补贴,提供爱心奖(助)学金等。鼓励企业提供实习岗位,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脱贫攻坚
(五)积极组织职业培训,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培训需求。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8〕38号)要求,大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并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要积极指导、帮助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学校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一是培训类别多样化,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开展差异化培训。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和就业意愿,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二是培训模式多元化。依据市场需求,采取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效果。三是培训地点立体化。立足贫困县交通状况,开展培训下乡、培训进村、培训进企业活动,最大限度方便贫困劳动力参加。四是培训形式灵活化。结合劳动力实际情况,开展晚间培训、双休日培训,提供网络培训、多媒体资源培训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生产,又达到提升技能、实现扶贫脱贫的效果。
四、加大支持力度,推动技能脱贫行动纵深发展
(六)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强化激励引导。对于接受技工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要落实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补助标准,并落实国家免学费和资助政策。对于接受职业培训的贫困家庭学员,要落实免费职业培训政策,由政府全额补贴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同时,根据培训时间和当地实际情况,给予交通费、生活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各地统筹安排。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学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比照大专、本科学历,在公务员考试、“三支一扶”、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使用及评价等多方面落实相应政策。对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工作成效显著的技工院校,在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高级技工院校设立、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项目、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和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参加对口帮扶的专家、教师等支教服务期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七)简化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财社﹝2019﹞1号),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积极推进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对能够依托管理信息系统或与相关单位信息共享等方式获得单位及个人信息的,不再要求单位及个人报送纸质材料,可采取直接审核拨付补贴资金的方式。
五、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技能脱贫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八)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技能脱贫行动作为技能扶贫的重要任务,确保政令通畅、资金到位、执行得力。各技工院校要成立专门的技能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把各项政策和任务细化到人,认真组织实施。
(九)加大宣传力度。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技能扶贫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将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政策宣传到每一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我省将组织世赛选手、专家、教练、翻译等人员深入贫困地区开展报告、宣讲等活动,讲述技能扶贫、技能成才、技能报国先进事迹,引导贫困地区广大青年走技能成长成才之路。每年的国家扶贫日(10月17日)前夕,各地、各技工院校集中组织开展技能脱贫行动宣传活动,有关宣传画和宣传折页可直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版集团网站(www.class.com.cn)下载。
(十)加强工作督导和统计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改进工作作风,定期开展督导,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对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的地方,要及时予以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要及时、准确做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展情况统计工作。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精准识别,落实好各项扶贫政策。各地、各技工院校要认真统计填写《技能脱贫行动进展情况表》,并积极报送技能扶贫相关工作经验、总结材料,于每月26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和省扶贫办科技培训处,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各地、各技工院校技能脱贫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熊远江 邓懋
电 话:0791-86386276
邮 箱:zjc1412@126.com
省扶贫办科技培训处 涂煜铤
电话:0791-86269035
邮箱:kjfpc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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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扶贫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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